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级本科生电子档案信息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将本学院新生电子档案信息与新生数据库进行核对。
2.核对无误后打印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每位学生包含报名登记表、成绩与志愿表、体格检查表共3个表),统计好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的表格份数。
3.填写学校用印申请表,用印内容处注明需加盖公章表格份数(具体份数以实际报到学生数计算),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校长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
4.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