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国际学院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日期:2022-03-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国际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工作将在本学期进行。为保证转专业(类)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级转专业(类)工作应严格按照学院转专业(类)实施细则进行(附件1),严格按学院接收计划接收学生。

二、转专业(类)学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拟转入专业(类)的体检标准(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学院转专业(类)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人员组成以现任人员为准。

四、转专业(类)时间安排:

1.3月10日上午8:00—3月14日上午12:00,学生填写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交学院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学生转专业(类)只可填报一个专业(类)志愿。

2.3月15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名单(附件4)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3.3月16日下午5:00前,学院公布转专业(类)选拔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通知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4.3月22日前,学院进行并完成转专业(类)选拔考核。

5.3月27日前,学院公布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并公示3天;公布全部参加转专业(类)选拔考核学生的选拔考核成绩、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转专业(类)总评成绩;公布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公示3天。

6.3月28日上午11: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须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上报材料说明(附件6)报教务处。同时将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电子版发zsb5079479@126.com

7.4月初,教务处公布经学校批准的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转专业(类)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对因疫情等原因未能正常返校的申请转专业(类)学生,学院可采取线上考核等方式进行。如果进行线上考核,学院要明确考核方案,线上线下应同时进行,安排专人监考,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学生双机位全程录像,考试视频由学院留存备查。

六、转专业(类)学生名单一经批准并正式公布后,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再申请转回原专业(类)。

七、学院在进行学生转专业(类)选拔工作时,要做好疫情防控安排,疫情防控安排要符合国家、省市、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八、转专业(类)工作事关学生利益,学院要高度重视,对转专业(类)工作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出现违规行为将追究学院及相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北大学教务处 | 电话:0312-5079473 | 传真:0312-5012995 | 微信公众号:hbujwc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邮编: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