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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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2003版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日期:2003-05-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河北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培养暂行方案(2003版)

 为了主动适应21世纪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并完善地方综合性大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我校在2002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从2003级本科生开始推行学分制管理模式。这是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了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三个面向”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创新教育为核心,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思想;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强化能力,注重创新;实现由“重专业、轻素质”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由单纯传授知识向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转变,由专才教育向专才与通才相结合的教育观念转变;注重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和个性化教育,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发掘学生的潜能,注重调动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积极开拓,勇于创新。通过学分制教学管理的实施,使河北大学的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及河北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综合性、广适性骨干人才。

在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规格的总体指导下,针对河北大学地方性、教学与科研并重型、综合性大学的特点,以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科技、文化、工程、管理等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同时,以博士点、硕士点为依托的本科专业,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同时注重研究生教育后备人才和科研人才的培养,使学生得到更多的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学校培养的人才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即:

1应用型人才:应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及相关知识;受到应用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解决社会、经济、工程综合问题的能力、自学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能适应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2研究型人才:应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知识面广博,专业知识精深;受到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训练,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研究生教育的需要或具有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基本素质。

3复合型人才:应掌握主修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及相关知识,并具有较为系统的相应辅修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

三、培养模式

学校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模式。

——实施按科类招生,前期按大类打通培养,后期进行宽口径专业教育,并与研究生阶段的课程相衔接;

——建立以选课制为中心,导师制和主辅修制为辅助,既开放灵活又科学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机制;

——按学分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学生只要获得毕业最低学分数、并达到专业教学计划相关要求即可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在完成主修专业学业的同时,如辅修另一专业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还可同时获得该专业的相应证书。

具体实现方式为:

在按学科类别招生的基础上,通过“平台+模块”结构的课程设置和弹性修业年限,实施宽口径培养,即前期加强公共基础教学,后期按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及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设置柔性专业方向,对学生进行分流培养。平台课程保证人才的基本规格和层次要求,由学科(专业)共同课程或打通课程组成。其中包括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基础平台课程;模块课程主要实现不同专业方向人才分流培养,由体现专业方向特色的课程组成。通过“平台+模块”课程结构的实施,基本实现应用型、研究型人才培养目标;在此基础上,通过主辅修制、双学位制等途径培养学科交叉、知识综合、具有较强适应性的复合型人才。

四、教学计划

根据指导思想及培养目标、模式,制订既能确保基本规格要求,又能发展学生个性,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校内教学与社会实践有机互动的教学计划。

第一课堂作为培养学生的主渠道,主要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保证培养的基本规格。第二课堂教学作为第一课堂的延伸与拓展,二者互动互补,形成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1、第一课堂

第一课堂的课程教学计划主要实现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体现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其课程体系以“厚、宽、精、新”为原则,即基本知识扎实、基本理论深厚,专业口径和知识面宽,内容精练,反映新知识、新科技、新成果。课程设置按照“宽口径,多层次,多模块”的原则,采取“平台+模块”的结构形式,其总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教学计划结构

必修60%-70%

公共基础平台

1.思想道德素质(两课)

2.身体素质(大学体育)

3.基本知识与能力(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数学、计算机公共课等)

学科基础平台

学科基础课

专业基础平台

专业基础课(含专业外语);专业主干课;实践性教学(实验)

选修30%-40%

专业方向模块

专业方向模块1

专业方向模块2

每个专业方向模块应包括:专业课及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每个专业至少要设2-3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模块学分数应该一致。

任意选修课(不少于12%

1.公共选修课(包括自然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艺术类;经济管理类;身体心理素质类;外语类;师范类的资格课等。)

2. 跨学科选修课

3. 学科选修课

2、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主要指在课堂以外的校园文化活动、科技与学术活动、学科竞赛、社会调查与服务等。学生在第二课堂所取得的成果通过《河北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予以学分认定,该学分可抵第一课堂的任意选修学分。

五、学分分配

1、四年制本科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文科类160学分;理工科类165学分。

2、学分计算

①课堂讲授课程原则上每18学时计1个学分。

②体育、大学英语听力、实验、上机,每36学时计1个学分。

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个学分,最高为8学分。

④集中进行的综合设计、实习(含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满36学时计1学分,毕业实习不超过6学分(含6学分)。

⑤创新学分:学生在第二课堂所取得的成果通过《河北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予以认定。创新学分可抵第一课堂的任意选修学分,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3、教学计划中每学期安排的学分控制在23学分以内(含23学分),且每学期考试课程控制在3-5门。

六、毕业与学位

1、本科学制为四年,学生注册入学后,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在三至六年内只要获得毕业最低学分,并达到学校有关规定要求,可准予毕业。但毕业时学制均按四年计算。

2、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在修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后,可提前一年毕业,提前毕业的学生,可以报考研究生或参加当年毕业生就业。

3、对四年修业年限内因各种原因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交费续读 ,但修业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年。

4、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学习年限内未修满规定学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5、学生取得本科毕业资格,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可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6、修完辅修专业有关课程,并取得规定学分,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完成双学位学分且已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初审,并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双学士学位证书。

七、几项重要制度

1、选课制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核心。从2003级开始,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志向和条件,在以下方面享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

1)、选专业

选专业是指学生对于专业、专业方向的选择。选专业应在更深层次上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即在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学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其中:

① 按科类招生的本科生在完成前期学习(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教育)后可在相应学科类内自主选择专业;

② 所有本科学生在完成专业基础平台教育后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③ 同一科类内学生转专业可按照《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2)、选课程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可在限选范围内,根据《选课管理办法》和《选课手册》自主选择课程。其中:

公共基础平台课和任意选修课的选课:

学生必须按照指导性教学计划,首先修满主修专业规定的公共基础必修课,并取得学分,否则不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需要自主选读任意选修课程,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理工农医类学生必须在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等选修课中至少选读8学分;文、史、哲、经、管、法、教类的学生应在自然科学技术类至少选读8学分。

② 学科基础平台、专业基础平台和专业方向模块课程的选课:

这类课程包含了学科类主修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课。学生入学后,应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对这类课程的修读作全面安排,并参照学期开课计划对每学期的课程进行合理安排。对这类课程的选修,学生可根据学院提供的选修课目录按有关规定自主修读。

③ 辅修、双学位课程的选课:

学生选课前要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拟修的辅修、双学位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确定辅修专业或双学位的修读计划。

修读完辅修或双学位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并取得全部学分,方能获得该辅修专业或双学位的相应证书。

3)、选进程和修读方式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但每学期所选课程不超过30学分,所取得的学分不低于15学分。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课程修读方式。

4)、选教师

对两位以上教师同时开课的课程,逐步实行学生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对部分精品课程和重点建设课程的任课教师,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竞争选聘。

2、导师制

学分制为学生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学习进程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要使选课达到预期目标,必须实行导师制,以加强指导,减少盲目性。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特长和志向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进行全程指导。因此,要求各学院从2003级开始,为本科生全面配备学业导师。

3、重修(重考)制

学生凡参加学校考试不及格,必须交费重修(重考);如学生在某门课程考试中发生违纪行为,则该门课程必须重修(重考);学生对已考核通过课程的成绩不满意,也可申请重修(重考)。

5、学分绩点制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采用学分绩点评定学生学习的质和量,并在学生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应用。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x权重系数

大学外语、计算机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权重系数为1.2,其余课程权重系数为1.0

课程绩点根据考核成绩折算,考核成绩评定根据课程性质按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二级记分制方式,采用一种记分。具体折算规定见下表:

 

百分制考核的课程

95-100

85-94

75-84

65-74

60-64

<60

五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优(90

良(80

中(70

及格(60

不及格

二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

合格(75

不合格

对应课程绩点

5.0

4.0-4.9

3.0-3.9

2.0-2.9

1.0-1.8

0.0

 

6、主辅修、双学位制

为了培养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本科教育阶段实行主辅修制和双学位制。学生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可自主选修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课程。原则上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要专业所在学院条件许可,均可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辅修和双学位的教学计划,修读有关课程。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均应按照相应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辅修专业一般应完成30学分以上(含30学分),双学位一般应完成60-70学分的课程学习。达到要求的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或双学位证书。未达到要求的按选修课学分记载。一般情况下学生可以在导师指导下从第四学期开始修读辅修或双学位课程。

7、收费制度

2003级新生开始,实行新的收费办法,学生的学费分为两部分进行计算,即学年注册学费(占学费总额的60%)和按学分数计算的学费(占学费总额的40%)。在学年开始时,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预收学费。学生毕业前,按所学学分结算,缴清全部学费后方能毕业。

八、有关配套措施

实施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大改革和投入,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更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以保证学分制的有序实施。

1、加强课程建设和超量配置教师

实行选课制后,要加大投入,加强课程建设,促进课程体系整体优化,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课程。同时,要超量配置师资力量,超量安排选修课程,鼓励高水平教师尤其是教授为本科生多开课程。

2、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

有关院、部、中心和教师对列入全校课表的课程要作好开课准备。经选课后,如修读人数过少则取消开课,连续两次取消的课程将暂停开课;对于开设必修课的教师,如连续三次因选读人数过少而不能开课的,则将暂时取消该教师开设必修课的资格。同时,对选课人数多、教学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在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给予倾斜,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鼓励高水平教师多开高质量的课程。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要给予鼓励,奖励政策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3、建立新的教学运行与学籍管理体制

为配合学分制改革的实施,设立注册选课中心,统一管理学生的注册和选课(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统一调度校区的教学资源;建立教学评估中心,加强课程、教师和专业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4、建立学生学业指导小组和教学班临时组织

为了更好地指导学生完成学业,各学院应建立学生学业指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主要成员可由班主任、导师等组成,可另聘部分研究生参与辅导和咨询。同时,选课后会形成许多临时教学班,如果与原班差异较大,应指定或选派学生担任临时教学班的负责人,以协助任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5、建立教学及后勤保障服务体系

教学服务方面,逐步实行全天(8002200)不间断排课,实验室全天开放,图书馆全天服务。后勤服务方面,食堂和宿舍要全天提供食宿服务。

九、附则

1、《河北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2、《河北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暂行条例》

3、《河北大学选课管理试行办法》

4、《河北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5、《河北大学主辅修制、双学位制暂行条例》

6、《河北大学创新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7、《河北大学重修、重考管理暂行办法》

8、《河北大学本科生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9、《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10、《河北大学本科生大学外语与公共计算机课考核暂行规定》

11、《河北大学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本方案于2003513日经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意见

(2003版) 

一、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在现代教育理念指导下,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创新教育为核心,贯彻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思想;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强化能力,注重创新;实现由“重专业、轻素质”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由单纯传授知识向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转变,由专才教育向专才与通才相结合的教育观念转变;注重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和个性化教育,注重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发掘学生的潜能,注重调动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积极开拓,勇于创新。

(二)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处理好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等方面的关系,在加强和拓宽基础的原则上,突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体现知识结构和课程体系整体优化的原则,根据培养目标整合课程设置,改变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对于同类专业间的共同基础课程,加强内容和体系上的统筹和协调。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明确实践教学目标,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方式和途径。处理好课内教学与课外指导的关系,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等途径,减少课内学时和必修课比例,加强课外指导,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整体。

(四)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在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的同时,把因材施教落到实处,使课程的设置、教学环节的设计与要求等方面体现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充分考虑学生在基础、兴趣、特长、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对教学的不同要求,在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发展其个性和特长,特别要注意给优秀学生留有更多的自我发展空间,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五)教学计划中的培养目标、培养基本规格要求及授予学位等按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确定,专业目录中反映本专业特征的专业主要课程要予以保证。

(六)以四年标准学制制定指导性教学计划。

二、培养目标

按照《河北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培养暂行方案》的要求,面向国家及河北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素质高、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综合性、广适性骨干人才。

在国家对本科人才培养规格的总体指导下,针对河北大学地方性、教学与科研并重型、综合性大学的特点,以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科技、文化、工程、管理等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同时,以博士点、硕士点为依托的本科专业,在培养应用性人才的同时注重研究生教育后备人才和科研人才的培养,使学生得到更多的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

学校培养的人才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即:

1、应用型人才:应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及相关知识;受到应用研究的初步训练,具有解决社会、经济、工程综合问题的能力、自学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能适应地方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2、研究型人才:应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知识面广博,专业知识精深;受到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训练,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适应研究生教育的需要或具有从事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基本素质。

3、复合型人才:应掌握主修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及相关知识,并具有较为系统的相应辅修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性。

三、培养规格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治学态度和工作作风,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独立获取知识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业务的工作能力和适应相近专业业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具有较高的外语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达到大学生体育的合格标准。

四、基本框架

(一)教学计划的基本内容

1、培养目标;2、培养基本规格;3、授予学位;4、主要课程;5、主干学科;6、毕业最低学分;7、各类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8、课程设置及指导性教学计划表;9、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要求;10、辅修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

(二)教学计划“平台+模块”结构

必修课

(60%-70%)

公共基础平台

思想道德素质(两课)

身体与心理素质(大学体育、军事训练)

基本知识与能力(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数学、计算机等)

学科基础平台

学科基础课

专业基础平台

专业基础课(含专业外语);专业主干课;实践性教学(实验)

选修课

(30%-40%)

专业方向模块

专业课及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每个专业至少设置2-3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模块的学分数应一致。

任意选修课

(不少于12%

公共选修课(自然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艺术类;经济管理类;身体心理素质类;外语类;师范类的资格课等);跨学科选修课(文、理渗透,工、管交叉的课程);学科选修课。

(三)学分分配及计算

1、学分分配

四年制本科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一般为:文科类160;理工科类165

其中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专业基础平台所含课程均为必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一般不超过70%;专业方向模块所含课程为选修课,学生一经选定某一模块,该模块所含课程均应全部修读,并且达到合格。任意选修课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12%。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应占总学分比例为:文科类不低于10%,偏重应用型的专业不低于15%;理工科类不低于15%,偏重应用型的专业不低于20%

2、学分计算

①课堂讲授课程原则上每18学时计1个学分。

②体育、大学英语听力、实验、上机,每36学时计1个学分。

③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原则上每周计1个学分,最高不超过8学分(含8学分)。

④集中进行的综合设计、实习(含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原则上每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满36学时计1学分,毕业实习不超过6学分(含6学分)。

⑤创新学分:学生在第二课堂所取得的成果通过《河北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予以认定。创新学分可抵第一课堂的任意选修学分,但相抵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0学分。

四、课程设置

(一)公共基础平台课(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1、两课:即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品德课程,为全校各本科专业学生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2学分)、法律基础(2学分)、毛泽东思想概论(2学分)、邓小平理论概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3学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2学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2学分)等7门课程。

2、大学外语:大学外语课共分四级,总学分数为12学分,总学时数为288学时,其中精读144学时,听力144学时,为全校必修课。

为了使大学四年外语教学不断线,将外语教学延伸到专业课程中,各学院应根据本学科特点积极推进外语教学改革,开设该学科专业外语课程(2-3学分)。并根据自身条件,用外语开设2-4门专业课程,采用外文原版教材,鼓励教师进行双语教学。

3、非计算机专业的计算机教学:包括一级和二级内容,为全校本科学生的必修课。一级为信息技术基础(3学分),安排在第一学期;二级包括VB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技术三门课(均为3学分),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的特点选择一门,安排在第二学期。

4、大学体育:大学体育课程共4学分,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学期完成,每周2学时。

5、大学数学:大学数学为文科类学生必修课(3学分)。

6、大学语文:大学语文为理工类学生必修课(3学分)。

7、军事训练:军事训练为全校学生的必修课,包括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两部分。理论课教学时间为36学时,军事技能训练时间为2周,共2学分。具体时间随学校军训安排。

注:1.为加强通识教育,保证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以上各类各门公共基础课原则上实行统一大纲、统一要求、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2.若专业课中有相同课程,经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审核,公共基础平台课中可以免开此课程。

(二)学科基础平台课与专业基础平台课

学科基础平台课是该学科的学科基础课,是该学科中各专业均应修读的课程;专业基础平台课是该专业中各专业方向均应学习的课程,应包括:专业基础课(含专业外语)、专业主干课、必要的实践环节(实验)等内容。

(三)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各学院要根据专业特点及社会需求和个性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构建专业方向课程模块。一般至少设置2-3专业方向模块,且每一个模块课程应包括必要的专业课、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能够体现特色与创新,每一模块的学分数应一致。学生根据自身的特长、兴趣及社会需求等选择其中某一专业方向模块,体现人才的分流培养。学生一旦选择某个专业方向模块,就要按要求学完该专业方向模块的全部课程,达到合格。

(四)任意选修课(不少于12%)包括:公共选修课、跨学科选修课、学科选修课

1、公共选修课

为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满足学生跨学科选修课程的需要,学校组织开设自然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外语类、身体心理素质类、师范资格类课程等文化素质选修课供学生选读。理、工、农、医类学生必须在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类等选修课中至少选读8学分;文、史、哲、经、管、法、教类的学生应在自然科学技术类至少选读8学分。为了增加公共选修课的数量,各学院要积极组织申报公共选修课(有关表格见附件二)。

2、学科选修课:为了进一步加深知识层次、扩大知识面为本学科学生开设的专业课程。

3、跨学科选修课: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开设一定量的具有文、理渗透或工管交叉性的跨学科选修课,供学生选修以补充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学生根据需要可在全校所有课程范围内自由选课,符合辅修、双学位要求的按有关文件执行,除此以外,按一般选修课对待。

注:多学期的课程在安排时要按多门课程处理,如大学英语为4学期课程,填表时按4门课程填入,分别编号。

五、实践教学

(一)实践教学主要内容

实践教学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一个方面,它是对理论知识的验证、补充和拓展。旨在培养、训练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科学研究、军事训练、第二课堂等。对于集中性的实践教学环节(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训练等)除在指导性教学计划列出外,还应以列表形式单列,以突出和明确实践教学。隐含在各门课程中的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应在实践学时中列出。

(二)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

各学院要加强实验教学,在课程设置中除设置必要的验证型实验外,应突出设计型、综合型、自创型实验课。在有益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条件下,合理确定理论课时和实验、实习课的比例。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应充实、详细、明确,并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实习环节应按不同学科特点予以安排。校外实习(包括社会调查),一般至少安排2次,工科类应安排生产实习。每次实习应尽可能与理论教学、专业劳动相结合,按实习大纲实施。

要努力开拓学研产结合的渠道,积极进行校内外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积极开辟学校与社会双向联系和学生实践锻炼与服务社会的新渠道。

(三)科学研究

各学院要将科学研究纳入教学要求。除毕业设计(论文)外,在前七学期中应安排1-2次学年论文或综合设计之类科研环节。

(四)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一般应在一个学期内完成,个别特殊专业可分两学期进行。设计性题目周数可安排略长一些,论文性题目一般安排在4周以上(含毕业实习或调研)。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的立题、指导、成绩评定及质量检查等规范化建设,切实保证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的质量。

六、辅修、双学位

(一)辅修专业、双学位一般应单独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辅修专业、双学位与相应本科同名的课程学时、学分应一致。

(二)辅修专业一般应完成30学分以上(含30学分),双学位一般应完成60-70学分的课程学习。

(三)按学科类招生,实施宽口径分流培养,学生除所选专业的课程外,可修读辅修、双学位课程,符合有关条件后可以颁发相应证书。双学位专业要在跨门类专业中选择。

七、相关的教学环节及要求

(一)学期及时间安排

1、我校实行两学期制,每学期共20周,其中授课18周,期末考试2周。

教学计划中每学期安排的学分控制在23学分以内(含23学分),且每学期考试课程控制在3-5门。

2、各类教学环节的时间

理论教学(含实验课程):四年制本科安排7-7.5学期,其他参照执行。

考试:每学期2

实习与生产劳动:据各专业性质而定。

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一般四年制本科第8学期安排4-10周,各专业可根据其特点进行安排。其他不同学制的专业可参照执行。

公益劳动:1-2

寒暑假:根据校历而定,一般为11周左右。其中,安排社会实践、社会调查1-4周。

机动:1-2

(二)周学时的要求

为了方便编排课表,要求周学时为偶数。如:总学时54的课程,原周学时为3,教学周数为18周;现在要改为周学时为4,教学周数相应为13.5

八、指导性教学计划的基本格式:见附件三。

九、课程编号编排:课程编号的编排方法参见附件四。

十、课程考核类型:课程考核类型的确定参见附件五。

十一、材料报送要求:

1、本次修订教学计划包括全部本科专业,二年制专升本专业要单独制订教学计划。

2、用A4纸打印1份,并报盘或发E-mail jwcjyk@mail.hbu.edu.cn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3530日。

4、报送地点: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河北大学关于修订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的意见(2003版)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河北大学2003版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汇编(分专业)

上一条:河北大学2006版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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