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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第二次测试通知
日期:2021-11-08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有关工作的函”要求,定于20211118-28日对18192021级在校生中低于60的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第二次测试工作。

2021年秋学期第一次测试已经结束。请同学们抓紧时间核实自己体测成绩,成绩查询地址:http://tiyubu.hbu.edu.cn/

21级账号及密码均为个人学号,181920级学生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请登录后修改并牢记密码。

21级学生成绩中:立定跳远、50米、长跑、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项目由体育任课教师课上测试完成。如登统过程出现失误,请在发布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体育教学部办公室,查询测试成绩,核实后办理成绩修改手续。过后默认成绩无误。

因身体原因需办理《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携带相关医疗鉴定结果于118-9日到五四路或七一路校区校医院院长办公室鉴定并开具《河北大学校医院诊断证明》。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由学校体育教学部负责具体实施。测试的内容、地点及要求详见附件。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课程与“测试”时间冲突请尽量配合测试,如遇考试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体育教学部协调。

各学院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到有关学生,督促学生恢复耐力素质。尽力避免突发心、肺、脑及血管疾病的出现。做好准备工作,以便测试工作顺利进行。

 

体育教学部

2021118

 

 

附件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

附件二: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

附件三:《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四:低于60分名单

 

 

 

 

 

 

附件一

《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

一、测试时间:202111

医学部校区1118日下午测试

五四路与七一路各学院具体测试时间见附件2

二、测试地点:

1、五四路校区:南院体育中心

2、七一路校区:风雨操场

3、医学部校区:医学部校区田径场

三、第二次测试对象:

12021年春、秋学期测试中短期病假、事假等未参加测试者。

22021年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

四、测试办法:

1、因病假、事假等情况未参加2021年测试的学生,补测所有项目。

2、只由于漏测项目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补测漏项。

3、不缺少项目低于60分的学生,自行选择项目补测。

4、补测的各单项成绩与原成绩取最高值。

五、测试须知:

1、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有本人照片无遮挡)、学生证、身份证。

2、务必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行检录,过时禁止入场。

3、遵守秩序做好个人防疫,仰卧起坐、50米、800米、1000米测试不可佩戴口罩。

4、进入测试区各项测试单独快速完成。

5、严肃考试纪律,杜绝作弊。任何帮助、代替他人测试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7、测试过程中,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向值班医生说明原因,寻求帮助。

六、关于免测与缓测:

有心脏病、哮喘病等心肺功能疾病或有其它不宜运动疾病的同学,持相关医疗结果到校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填写《免于执行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本学院盖章后交到体育教学部办公室。

办理流程

 




 

 

 

 

 

 

 

 

 


七、其他:

1、测验时请保管好个人衣物,请勿携带贵重物品。

2、如遇天气等特殊情况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由于各学院本学期周六日补课较多,请仔细辨认时间安排,及时通知学生按时测试。

4、《标准》是学生评优、评奖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毕业条件之一,毕业时测试成绩50分以下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成绩计算公式:前三次测试成绩相加/3×50%+第四次测试×50%)。 

 

附件二:各学院测试时间安排

裕华路校区

1118



学院

人数

时间



公共卫生学院

105

14:00



护理学院

101



基础医学院

102



临床医学院

126

15:30



中医学院

91



总计

525

 








五四路校区

1120

1121

学院

181920

时间

21

时间

管理学院

244

8:30

128

8:30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117

80

建筑工程学院

208

9:30

76

教育学院

54

24

历史学院

81

41

9:30

生命科学学院

160

10:30

85

生态环境学院(筹)

47

2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88

14:00

64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14

1500

98

药学院

83

24

10:30

公共卫生学院



36

护理学院


63

基础医学院


76

中医学院


52

总计

1396

 

870

 




七一路校区

1127

1128

学院

181920

时间

21

时间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332

8:30

72

8:30

法学院

149

9:30

36

国际学院

86

139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187

10:30

53

经济学院

235

66

9:30

外国语学院

113

14:00

45

网络空间安全与计算机学院

180

64

文学院

124

39

新闻传播学院

175

48

艺术学院

236

15:30

177

10:30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53

17

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249

101

总计

2119

 

857

 

 

 

 

上一条:关于2021—2022学年春学期开学初有关教学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聘任2021年10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监考教师的通知(一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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