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学校课程思政改革,按照《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河北大学推进“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校教字[2019]20号)要求,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及人事变动情况,学校决定组织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备案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各教学单位党委书记、院长是课程思政第一责任人,负责课程思政内容的审核、把关和监督。
2.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主任原则上由党委书记(中共党员)担任。
3.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成员主要由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系)主任/副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原则上不超过25人。
二、工作职责
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是课程思政研究的专门组织,负责本单位课程思政内容的理论研究、应用建设和宣传推广,组织本单位教师实施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尊重教学的教育性规律,根据不同专业性质特点,梳理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和所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将《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备案表》经党政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稿发送邮件至hbujsk@163.com。
联系人:董方旭 蒋翠 联系电话:5079529
附件:河北大学教学单位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备案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