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报考参加2021年12月大学英语... |
各学院: 为给报考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残疾学生提供便利条件,需统计报考2021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有视力、听力、行动不便等需要提供便利条件的考生(可提供便利条件见附件1),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生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填写《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2)。 二、考生将本人申请、残疾证复印件及填写后的《在校残疾大学生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理便利 |
发表时间:2021年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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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与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内容及对象 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应严格按照《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河北大学医学部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 |
发表时间:2013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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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 |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北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校教字[2006]12号)有关规定,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将做为《创新实践》课程记入学生学籍卡,现将上报创新学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的创新学分应为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经教务处审定批准的创新学分。 二、各学院将学生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并填写《2013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 |
发表时间:2013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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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本专科学生结业证换发毕... |
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将2013届本、专科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届本、专科结业学生经重修、补考达到毕业要求,可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二、本科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在当年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三、2013届本科毕业但因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 |
发表时间:201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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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教学类材料组档立... |
各学院: 按照校档案馆要求,现将2014届毕业生教学类材料组档立卷相关要求通知如: 一、本次教学类材料组档立卷材料包括: 1.《河北大学学生学籍卡》(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各学院) 2.《河北大学XXXX学院XXXX级XXXX专业XX科XX班学生成绩单》(医学部) 3.《河北大学XXXX学院学生学籍及学习成绩登记表》(质量技术监督学院专科、人民武装学院、工艺美术学院) 二、学籍管理档案包括学籍管理档案 |
发表时间:2014年0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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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4届学分制本科毕业生创... |
发表时间:2014年0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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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本专科学生结业证换发毕... |
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将2014届本、专科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届本、专科结业学生经重修、补考达到毕业要求,可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二、如本科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三、2014届本科毕业但因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 |
发表时间:2014年1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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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4-2015春学期非教学单位... |
各相关开课单位: 为保证2014-2015春学期非教学单位及通识通选类课程教学津贴发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承担非教学单位教学任务的教师;承担通识通选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具体课程及任课教师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内容:校内教师填报工资编号(以财务处编号为准);外聘教师填报工商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号; 三、请各相关开课单位于4月27日前将电子表格发至注册选课中心邮箱 |
发表时间:2015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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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 |
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将2015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届本、专科结业学生经重修、补考达到毕业要求,可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二、如本科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三、2015届本科毕业但因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校内 |
发表时间:2015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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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审... |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资格审核工作要求 1.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应严格按照《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河北大学医学部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德、智、体三方面。 2. |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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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 |
各学院: 本学期补考工作已结束,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现将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评估——学业排名——按年级专业排名”中,以专业为单位,统计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 2.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填写《无学位警示通知书》(见附件),并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做好登记备案 |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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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 |
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根据《河北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河北大学学年制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现将2016届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补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届本、专科结业学生经重修、补考达到毕业要求,可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二、如本科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同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三、2016届本科毕业但因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校内 |
发表时间:2016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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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 |
各学院: 本学期补考成绩登统工作已结束,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河北大学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教字[2017] 20号)相关内容,现将对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的学生进行无学位警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成绩评估——学业排名——按年级专业排名”中,以专业为单位,统计学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 |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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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及... |
各相关学院及学生: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学字[2017]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8届结业学生换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补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届结业学生经重修、补考达到毕业要求,可在结业后一年内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二、各相关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办理手续,并于12月11日下午6时前将《河北大学结业证书换发 |
发表时间:2018年12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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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申请辅修、双学位证书毕... |
各学院: 部分2019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修读了辅修、双学位课程,如修完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课程,可申请授予辅修、双学位证书。请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务必于6月3日前报辅修、双学位专业开设学院。由开设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授予证书。 附:河北大学本科生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5月29日 |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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