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校文科教育教学改革,探索符合新时代需求的“新文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文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1、引领性与导向性相结合。顺应现代文科教育理念和改革趋势,以《新文科建设宣言》等为指导,以学校发展需求为导向,紧密联系实际,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2、全面性和针对性相结合。既要体现对人才培养全过程、各层面、各环节教学工作的全面性、系统性研究,又要体现对教学工作重点、难点等突出问题的关注。
3、创新性与可持续性相结合。研究内容要具有创新性,项目运作要具有可持续性,体现用新理念、新方法、新手段解决新问题、形成新成果。
二、申报要求
按照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参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2-3年。此次立项项目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不再另行组织。
学校各教学单位及教学相关职能部门均可申报,鼓励跨院系、跨学科、以及与校外合作单位等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项目组研究成员一般为5-9人,应考虑研究梯队整体布局和专业背景。
三、申报数量
每个文科教学单位可申报1-3项,其它部门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
四、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
2、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河北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予以资助。
五、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在2021年4月9日(周五)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推荐(每项目一式两份)和汇总表(每单位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科(文苑楼210室)。电子版推荐表和汇总表发送至jxgg5079395@163.com。
联系人:阴冬胜、范彬斌,联系电话:0312-5079395
教务处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
附件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3:《河北大学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